就在民國100年2月14號情人節,歐先生跟我登記結婚啦~~~
從此以後,傻子情侶、情比金堅情侶檔...等等名詞都要邁入歷史,歐氏夫妻正式粉墨登場啦~~~
要問我有什麼感想,說實在的,真的很難形容
對一般經歷了下聘、訂婚、迎娶、宴客等繁複細節才正式了結這樁終身大事的人而言
或許在他們的新婚之夜
脫掉一身重的嚇人的蕾絲婚紗,鬆掉頸項間的領帶,冷靜下來之後,會突然非常有感觸的深情望著彼此
此時,他們的感想一定一籮筐
然而對我而言,我一整個很冷靜
生活似乎沒什麼重大改變,我依舊在台灣,他依舊在杜拜
我依舊過著單身的生活,在別人面前依舊叫他"我男朋友"
偶然,不自覺的會想到,ㄟ...他是我的老公ㄝ
這時,才會不自覺地露出微笑
2月14號當天早上,我去上班把結帳的東西做個結束 (真的,我是很冷靜地把工作做完才去結婚的)
中午歐先生開車來接我,下著綿綿細雨,我居然還大包小包拿著自己的行李加上歐先生之前買的PS,狼狽的等在路口
總之
抵達戶政事務所的那一刻
蓋下兩人的印章的那一刻
拿到結婚證書的那一刻
看到新身分證的那一刻
我們變成夫妻了 ^ ^
看到沒,我們真的有去排隊叫號喔...
事前準備要妥當阿 (其實準備的東西很簡單,簡單到王大頭一直不相信這樣就能結婚 ="=)
第一次看到結婚書約的歐先生,認真填寫中...
填完了,其實不用蓋章的,為了看起來正式點硬是給他蓋章 ="=
YA~ 我在澎湖作的印章喔,幸好有留著 ^ ^
我們還是情侶... 我們還是情侶... (這個時候還在等叫號啦,而且我重感冒,沒化妝說,可見我多麼冷靜,哈~)
不知道為什麼後面原本一片好意要讓人拍照的看板,被畫了一堆奇怪的圖案跟奇怪的文字
總之,繁複的手續之後 (是戶政事務所的人員很繁複,我們只是正襟危坐的等著罷了),我們終於成為夫妻啦 ^ ^
要說什麼結婚之後邁向新的人生旅程,肩上多了一份重擔之類的好像有點太沉重
不過,人生似乎變得更踏實,更有目標了
在以後的人生路上,能夠更篤定的牽著一個愛我的人的手,也能很篤定我愛的那個人會永遠在我身旁微笑牽著我的手
這樣的擁有,這樣的幸福,或許感情再好的情侶也是無法體會的
更多的感謝與肉麻話我們自己私下講就好了
不過我真的要說,結婚真的很棒
無論簡單盛大,看著對方的溫暖眼神,心境上漸漸的轉變,會像一股暖流一般,點點滴滴緩慢地流遍全身
我也要由衷祝福接下來要步入禮堂的女神以及Will,希望你們也能細細體會這樣的溫暖,永遠幸福喔 ^ ^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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